二仙口服液系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独家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0522,公司严把产品生产质量关,严格遵照产品生产工艺进行生产。2014年我公司与广州国祥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二仙口服液销售合同,该公司具备合法的药品销售资质。为加大该产品的市场销售,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二仙口服液广告批文,同意销售商对二仙口服液进行合法的市场宣传。在宣传过程中销售商私自篡改广告批文内容,夸大进行市场宣传,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给我公司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问题出现后,我公司与广州国祥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严重交涉,取消了其销售资格,并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通过此次事件,我公司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销售商的市场销售行为,依法经营,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发布者:山东方健 |